意思毁坏别人的婚姻罪孽很大,甚至比拆掉十座寺庙的行为还要恶劣。当然了这只是打了一个比方而已。
婚姻在古代有着极其崇高的地位,在《礼记》中有这么一段话:“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昏礼指婚娶之礼,婚姻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它还担负着上要奉祀宗庙、祭祀祖先,下要传宗接代的责任。
在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古代,婚姻成为当时社会制度的基石。所以破坏别人婚姻也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破坏,道教劝善典籍《太上感应篇》认为,破坏别人的婚姻的行为是一种恶行,不可为之
一桩好婚事建十座庙不成问题,会有希望的。而建十座庙要促成一桩好婚事太难,几乎办不到。
庙拆了可以重建,而毁了一桩好婚要重建是不可能,谁愿把一桩婚当儿戏?
慎重起见,逼得无路可走,一桩婚再走下去是在不断的拆庙,庙都没有拆什么?
告诫世人,人生坎坷不容易,庙拆了可以重建,而一桩婚毁了就此结束,各自另谋生路去成婚,再建庙。反复成婚不成体统,尽量相信自己走过的路,一夫一妻制就证明了婚姻美好、社会美好的发展,同一个时代的人互谅解决“多建庙”的可能,不要只想建庙,不作为,无行为的建庙,一直想多建庙,但到老死也建不成一座象样的庙。
人生可悲于来人世间向别人讨食,而不是向大地讨食,俱有不请嗟来之食,难苦努力的造就自己来人世间没有白来,和睦相处共同的人们。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本身就说明毁婚要考虑到成婚的不容易,庙在老百姓的信仰中是占据重要地位的,宁拆庙不毁婚,就是告知人们一桩婚姻成缘的不容易绝不要轻易随便将婚姻毁掉。
不过同时,为了保住一桩婚姻而宁可拆去十座庙,此言能成为大众普遍接受的俗语,能使老百姓明白孰是孰非的处事哲理,足已说明此庙神灵地位的偏低、经济价值的不高、简陋程度的明显、方便处置的状态是那么的突出,此庙我觉得肯定就是土地庙了。
土地庙一般是供奉着土地爷和土地婆的,也会有奉祠财神爷、文昌帝君、关帝圣君、包公尊神等神像。土地爷名福德正神,被认为是掌管乡里或一方地盘地府的行政神,保护一方安宁平静。土地载万物,又生养万物,长五谷以养育百姓,所以人们亲土地而奉祠土地神。我国广大的农村几乎每个乡都有一、二座土地庙的,解放后的六十年代,上海郊县土地庙也是有不少的,即使是在上海大城市的市区里也零星可见有土地庙的。我儿时居住在上海的棚户区“三湾一弄”的药水弄,弄内就有一座土地庙,我至今还记得清明节时母亲带上我去跪拜过,为我过世的父亲烧过纸钱。庙就座落在里弄主要通道的边上,庙仅仅只是有四、五个平方的低矮的砖瓦结构的一间小屋,没有窗户,有门洞没有门,向西朝向,屋里供奉着福德正神像,案台上有香炉,泥土地上有跪垫。
说到拆庙,我还亲眼所见,“文化大革命”开始阶段,药水弄里二所中学的学生扫“四旧”,学生带着“红卫兵”袖章,举着革命标语,浩浩荡荡直奔“地、富、反、坏、右”五类份子家庭进行抄家,其中有一支队伍拿着铁棒、铁铲等工具直接将弄里的土地庙给拆除了。还有在八十年代初期,许多乡村迷信盛行,一时间自发造了不少的土地庙,乌烟瘴气,败坏民风。后来政府部门对此无序状况进行过集中清理,由民兵组织出面予以拆除。
长喜,简说:说辞总那么和谐理性,制恶吗?说词总那么圆滑逢源,不怠意慵懒吗?
人间万事以善恶之分。善行者:拆婚拆庙无妨。恶行者,拆婚拆庙何吉?!凡拆一庙已经很难,很是众怒难犯,而拆十座庙就更难上加难,以此表明拆散一桩婚姻有多么的可怕而背义。有人说了:佬子就不溺那个。我说:在某年某月某日您必有灾殃,而且险不可测。
盖古人审阴阳,明道纪以喻后人,趋吉避凶修养德行道义之理。
古人迷信,认为拆庙会有损阴德,而拆散一桩好姻缘所损的阴德,还要大于拆十座庙所损的阴德。
俗语经常把寺庙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寺是寺,庙是庙。
《说文》里说:寺,廷也,有法度者也。——换句话说,就是有明确的制度和管理规范的地方,因此从规模上来讲,寺的规模更大,有系统的管理。
寺与庙的惟一区别就是规模。
为什么不说“宁拆十座寺”呢?因为寺的规模太大,也代表着相当的势力。真把寺拆了,那就不是损阴德的事,很可能把阳寿都交代了,被寺里的人暴力送到异世界去了。
《尔雅·释宫》里说得很明白:室有东西厢曰庙。
乡下路边偶尔可见,那种极小规模的小矮房子,就叫寝。比如很多人俗称的“城隍庙”“土地庙”,严谨来说就应该叫“城隍寝”“土地寝”。
《释宫》里虽然说“东西厢”,但实际上“前后厢”也行。寝庙必备。《礼记·月令》里就说:前曰庙,后曰寝。
没有厢房,就这么一个小矮房子,实际上不配称为庙。
《六书故》里说:宫前曰庙,后曰寝。今王宫之前殿,士大夫之听事是也。
庙,看重的是建筑物门前那块地方,别看不大,但必须得有。
即,要达到“庙”这个等级,建筑物正门前好歹要有一个小广场,没有这个小广场,也不够资格称为庙,只配称为祠。
无论拆的是寺、庙、祠,由于影响太大,成全一桩好姻缘也抵消不了损失那么多的阴德。何况,拆这种比较有规模的建筑,最大的可能性不是损阴德,而是损阳寿,立马就得被人围殴致死。
只有寝这种极小规模的东西,多半没人管,怎么对它全凭良心。就算你真把它拆了,一般不至于有被人揍到阳寿直接归零的风险,至多招人恨,人家背后骂你而已。
现在这个婚姻就这样,多少夫妻头天如胶似漆,二一天人脑袋打出狗脑袋来,三一天又腻味到一块了。就这感情走势,比彩票头奖还难预测,谁掺合进去,最后铁定招恨。
婚姻百分之九十如左膀右臂,去不得呀!
传宗接代一直是中国人的老传统,是一个非常重视的问题。在过去,特别是农村,由于条件相对差点,找媳妇绝对是头等大事。常言说的熬儿盼媳就是这个意思。
庙,即土地庙,在过去的农村中,是信仰所在,是保护神的象征。无论红白之事,都要在土地庙前烧纸祭奠一番,可见庙在农村心中的地位。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可见成全一桩婚姻是多么重要,它的重要程度都超过了庙的位置。有人说一辈子如果能给别人介绍成三对婚姻,就算做了其它坏事,都可以免受下地狱之罪。
婚姻是人间的大事,是过去人类传宗接代的基础。促成别人的婚姻是最大的善事,而破坏别人的婚姻,是最损阴德的事,是要下地狱的。所以民间就有了“宁拆十座土地庙庙,不毁一桩美满婚”的古语。
在民间有这么一句俗语“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它的意思毁坏别人的婚姻罪孽很大,甚至比拆掉十座寺庙的行为还要恶劣。当然了这只是打了一个比方而已,对佛教和道教来说,寺庙里塑造的神像经过开光以后,意味着把宇宙中无形的、具有无边法力的真灵注入到神像中去,神像也就具有无边法力的灵性。拆掉寺庙、毁坏神像是一种罪孽很深的果报,例如在佛教典籍《地藏经》中有云:“若有众生出佛身血,毁谤三宝,不敬尊经,亦当堕于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由此可见其罪恶。
婚姻在古代有着极其崇高的地位,在《礼记》中有这么一段话:“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昏礼指婚娶之礼,婚姻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它还担负着上要奉祀宗庙、祭祀祖先,下要传宗接代的责任,在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古代,婚姻成为当时社会制度的基石。所以破坏别人婚姻也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破坏,道教劝善典籍《太上感应篇》认为,破坏别人的婚姻的行为是一种恶行,不可为之。
四明有位读书人名叫葛鼎鼐,在学宫读书时,每天都要从一座土地庙经过。有一天,土地庙的庙祝梦到土地爷跟他说,这个葛鼎鼐将来会中状元,每次他经过这里,我都要起身向他致意,你还是给我盖一道围墙,这样能遮挡他,不必向他致意了。庙祝醒来之后就开始行动,他找来几位工匠准备动工砌墙,谁知当庙祝中午小憩的时候又一次梦到了土地爷,这次土地爷告诉庙祝,不必砌墙了,葛鼎鼐竟然替人写休妻书,他的功名已经被文昌帝君削掉了,我也就无需跟他致意了。
原来是有一位百姓准备休妻,可是不会写字,于是就请葛鼎鼐代写。听了庙祝的话,葛鼎鼐非常后悔,他决定极力的撮合那对夫妻复合,在后来的科考中,葛鼎鼐仅仅中得乡榜,仕途也至此结束。
虽然道教崇尚长生久视的修行,但是在对待婚姻的问题上也是一种肯定和支持的态度。正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道教早期典籍《太平经》认为,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必然导致“阴阳不交,乃(出)绝灭无世类也”。在道教的神仙体系里,有许多神仙被赋予了喜神的神职,如让夫妻的婚姻能和谐美满的和合二仙;“千里姻缘一线牵”的月下老人;以及太阴星君、红鸾星与天喜星等等。
在道教历史上也有许多结为夫妻共同修行的典范,鲍姑是晋代著名道家名家葛洪的结发妻子,他们二人共同研究医学和炼丹之法,成为志同道合的伴侣,乃是道教修行的典范。孙不二与马钰夫妻二人在全真祖师王重阳的“分梨点化”之下,双双证道加入道教修行,并留下了一首诗对于共同修行的表达:“蓬岛还须结伴游,一身难上碧岩头,若将枯寂为修炼,弱水盈盈少便舟”。
婚姻对夫妻二人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不能随意的抛弃或背叛,也更不能去破坏别人的婚姻。维护婚姻是功德无量的一件善事,破坏婚姻有损阴德,故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