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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建湖县优秀教师群体和师德标兵、水乡教坛新秀、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湖教育局 作者:admin 添加日期:2011/9/25 9:08:43 点击: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建政办发2011〕62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建湖县优秀教师群体和师德标兵、

水乡教坛新秀、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和建县70周年,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全县教育工作者爱岗爱生,争先创优,敬业奉献,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在今年第27个教师节之际,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群体、师德标兵、水乡教坛新秀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研组(备课组、课题组)、年级组(部)等,在相关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均可参评优秀教师群体。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项工作中成绩显著、师德表现突出、教龄五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师德标兵、水乡教坛新秀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近年来受过县级及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

二、推荐参评条件

推荐参评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成绩突出;无违纪违规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格次。

㈠优秀教师群体

1.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凝聚力强;具有奋发进取、团结协作、敬业爱岗、严谨笃学、勇于创新的团队精神和奉献意识,在一定范围内有较高美誉度。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显著,在同层次教师群体中脱颖而出,受师生好评。

3.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在“巾帼示范岗”、“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示范性窗口岗位创建中取得优异成绩。

4.教研气氛浓,至少主持一项县级以上(含县级)课题研究;当年50%以上的教师有论文发表或获奖,其中至少有一名教师的论文在教育教学核心期刊上刊载或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等级奖。

5.注重专业成长,群体中有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和读书计划,至少有1名教师获县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

群体中有1人次因有偿家教等行为受到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

㈡师德标兵

1.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2.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和自信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促进学生品质、智力、体质、创造性、实践能力等全面和谐发展方面有一定专长和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㈢水乡教坛新秀

1.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学生和家长满意率高,近2年所任教班级获校级以上表彰,或个人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2.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教学实绩名列全县前茅;参加过县级以上公开教学或学科教学竞赛,并获得等级奖是镇(区)、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在全县有一定的知名度

3.认真钻研教材,有一定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并至少有3篇教研论文或论著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专题会议交流、获奖或刊物上发表。

4.刻苦钻研,虚心学习,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

5.年龄不超过35岁,具备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㈣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或进步较快的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发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组织分工的教育教学任务或其他突击性任务的;

2.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违反师德禁令,近三年搞有偿家教被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期限未满或正接受调查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教师法》行为

三、推荐参评的方法、名额和材料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各校要及时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进行民主评选、公开推荐,凡上报人选都须经学校推荐、民主测评(满意度不得低于85%)、教代会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评选优秀教师群体5个,各学校可根据条件自主申报;师德标兵10名,水乡教坛新秀20名,可各推荐1人参加全县择优遴选;优秀教育工作者10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希对照条件认真推荐,严禁在推荐表彰人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表彰资格,并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所有《呈报表》均一式—份,主要事迹要突出重点,明了简洁,具有先进性。请各校于7前将推荐表彰材料报县教育局、人局初审。

四、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县政府将于今年教师节前夕召开大会表彰。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1.建湖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建湖县优秀教师群体呈报表

3.建湖县师德标兵呈报表

4.建湖县水乡教坛新秀呈报表

5.建湖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表

 

 

                            ○一一二十一

 

 

主题词教育    表彰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1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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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责任编辑:钱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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