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建湖教育局 作者:admin 添加日期:2011/9/25 9:08:42 点击:建湖县教育局文件
建教人〔2011〕6号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
名校长的通知》的通知
县各有关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
市名教师、名校长、中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严格按条件申报;教坛新秀按《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分配的指标推荐,并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推荐要求
市级名教师须在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中产生;市级名校长、模范校长和优秀校长须在市级模范校长、优秀校长和县级名校长、模范校长和优秀校长中产生,上届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市学科带头人要在市教学能手中产生,市教学能手要在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中产生,教坛新秀要在有2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中产生。各校要严格按照《盐城市名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相关人选的推荐工作,要使推荐过程成为激发广大教师潜心教学、勤于钻研、奋发进取的过程。推荐出的人选要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在人选的推荐工作中,严禁违反程序、严禁搞虚假材料,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县局将对上报人选进行公示,采取材料积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等方法筛选报市人员。
3.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6月底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中学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2.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盐教人〔2011〕12号)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
中 学 教 坛 新 秀 名 额 分 配 表 |
|
|
单 位 |
名 额 |
|
县教师进修学校 |
1 |
|
建湖高中 |
4 |
|
上冈中学教育集团 |
5 |
|
县一中 |
3 |
|
县二中 |
3 |
|
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 |
5 |
|
县少体校 |
1 |
|
近湖中学 |
2 |
|
建阳中学 |
2 |
|
蒋营中心学校(初中部) |
2 |
|
恒济初中 |
2 |
|
颜单中学 |
2 |
|
沿河初中 |
2 |
|
芦沟中学 |
2 |
|
裴刘学校(初中部) |
1 |
|
庆丰中学 |
2 |
|
冈东初中 |
2 |
|
草堰初中 |
2 |
|
冈西初中 |
2 |
|
海南初中 |
2 |
|
宝塔初中 |
1 |
|
高作中学 |
2 |
|
合 计 |
50 |
附件2:
盐城市教育局文件
盐教人〔2011〕12号
关于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实施盐城市名教师名校 长名学校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评选盐城市名教师和名校长系列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依据《关于印发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教人〔2009〕10号)精神执行。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今年共评选名教师40名,中学学科带头人120名,中学教学能手300名,中学教坛新秀500名;名校长20名,模范校长40名,优秀校长70名(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三、评选办法
名教师、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是参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答辩;三是对参评对象课堂教学录像进行评比。
教学能手评选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是对参评对象课堂教学进行评比。其中课堂教学评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并将成绩随评审材料上报。
教坛新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制定相关评选方案并组织评选,根据分配的评选名额(见附件二)初定人选,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名校长、模范校长、优秀校长评选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是参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答辩;三是考察测评、广泛征询意见。
上述评选中,每一部分均设合格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近5年来(教学能手为近3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简历、主要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实绩及发挥示范作用情况。
2.单位推荐意见:就申报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业绩形成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书;近5年(教学能手为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从事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证明材料。
4.参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长教师交流的证明。
第二部分:反映教学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及反映教学效果和实绩的材料。
2.优质课竞赛、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大赛等获奖材料。
3.优秀教案、课件获奖材料;指导学生获奖材料。
4.承担课程改革规划、设计,示范专业建设等材料。
第三部分:反映教科研情况的材料
1.论文(发表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论文内容)。
2.论著(译著)。
3.课题研究材料(须提供课题申报立项、结题及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和开设讲座的证明、讲稿。
2.承担县级以上教研任务(如评课、评审、命题、教学计划安排等)方面的材料。
3.指导教师材料(申报教学能手者不需报送)。
4.支教或送教材料。
(二)申报名校长、模范校长、优秀校长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五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简历、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科研实绩及发挥示范作用情况。
2.单位推荐意见:就申报者的管理素质和工作业绩形成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书、任职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证明;个人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分管工作获奖证书。
第二部分:反映分管工作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学校分管工作取得业绩的证明材料。
2.本人教学水平和实绩方面的材料。
3.任现职以来每年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材料(由单位出具)。
第三部分:反映教育管理及教科研情况的材料
1.论文(发表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论文内容)。
2.论著(译著)。
3.课题研究材料(须提供课题立项、结题及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讲座的证明及讲座讲稿。
2.培养、指导教师材料。
3.扶持薄弱学校建设、对同类学校发挥示范作用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凡参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交流的人员由现任教学校优先推荐。
2.参评材料每人一袋,设置详细的目录并编好页码。参评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验证。
3.名教师、中学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均需提供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光盘格式为VCD,播放时间为中学45分钟,小学40分钟,幼儿园30分钟。
4.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参评材料(含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情况汇总表、推荐表,上报材料需一式两份,表格一律采用Excel形式),请于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 钱金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