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推公选三所小学副校长职位的实施方案
来源:建湖教育局 作者:admin 添加日期:2011/9/25 9:08:40 点击: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群众参与、民主选择”的干部选拔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现就钟庄、冈东、颜单小学副校长职位公推公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逐步形成能上能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公推公选职位
建湖县钟庄、冈东、颜单小学副校长各一名。
三、参选条件和资格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办好学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道德品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拟任职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懂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有组织领导能力;
3、现任钟庄、冈东、颜单小学中层干部(担任中层副职2年以上);
4、年龄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四、方法程序
1、综合知识测试。符合条件人员统一进行考试。
2、民主测评。组织所在小学教职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考察。取得票前2名和笔试第一名进入考察。
4、党委票决。教育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确定任用人选。
5、过堂审批。将局党委票决结果报县委组织部过堂审批。
6、实行试用期。对拟用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
五、组织领导
公推公选在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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